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

作者: 时间:2011-03-23 点击数:

2011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落实中央、教育部和北京市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,以维护教职工根本利益为宗旨,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为重点,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,以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,深入推进体现学校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加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,为贯彻落实《教育规划纲要》和学校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提供坚强保证。

一、贯彻上级决策部署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

1.认真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,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认真做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,按照“一岗双责”的要求,把学校领导和各相关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解做实做细。

2.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,对学校处级以上干部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和《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“十不准”》情况进行检查,加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,查处有章不循和违反制度的责任人。

3.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,根据中央新颁布的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的精神,修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文件,加强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,拟定检查考核办法,促进责任落实。

二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,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

4.党委组织召开学校“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”,贯彻落实中纪委、教育部和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,认真总结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部署2011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。

5.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,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,2011年4月开展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,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,通过专题辅导报告、观看警示教育片、举办宣传橱窗等,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、党风、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,倡导实事求是、以人为本、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工作作风。

6.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》和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》,按上级规定和要求,2011年底前实施党务公开;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两项规定。

7.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,开好校、院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;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,参加分管单位的民主生活会,加强指导和监督。

三、加强专项治理,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

8.按照上级要求,继续深化学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,认真贯彻《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》,严把工程建设关,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和监督,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、项目变更、工程验收和物资采购的监管制度。

9.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及各类奖、助学金、困难补助等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,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制度,严防虚报、截留、冒领和吃“空饷”等问题的发生。

10.按照上级要求,做好制止公款出国(境)旅游专项检查工作,完善学校的公款出国(境)和外事审批、管理制度,制定处级以上干部办理、持有因私护照的登记管理办法,严禁持用因私证件出国(境)执行公务,严肃查处各种持用因私证件报销出国费用的违纪行为。

11.继续深化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和学校春、秋两次的教育收费的监察工作,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,加强对各项收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和私设“小金库”行为。

四、突出重点难点,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

12.坚持科学民主决策,规避决策风险;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教育部党组即将颁布的《关于直属高校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》,推进学校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落实,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。对各学院执行学校制定的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》情况进行检查,规范院级单位的民主决策程序,规避学院决策风险。

13.加强对学校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,从制度机制、工作流程等方面检查学校重点部门和岗位的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情况,严肃追究违反制度、不按工作流程办事的领导干部责任,落实学校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。

14.发挥职代会、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,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,按上级要求,规范校务公开的程序和内容,推进各学院实行院务公开,实现校务、院务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;不断完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。

15.继续加大对学校各类招生工作的监察力度,认真做好2011年各类招生考试、面试、录取的监察工作,深入推进“阳光招生”,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的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案件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、公正,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声誉。

五、继续推动学校内部审计工作,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

16.继续加强对校内基建(修缮)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、大宗物资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监督;进一步探索审计参与监督的工作方式,不断增强监察工作的实效性。

17.贯彻落实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教育部第17号令),探索和实施对学院经费使用与经济运行情况的财务审计,落实学院的经济责任;按照上级要求,探索建立对科研经费、教育收费、“211工程”等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制度,进一步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。

18.继续做好基建(修缮)工程的结算审计和新开工的逸夫科研实验楼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;按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,做好对转岗、调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,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、履行经济责任、促进科学决策等方面的作用。

19.加强学校校办产业和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管体系建设,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,检查学校会计委派制落实情况,督促学校新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,规范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,确保学校的国有资产安全。

六、继续完善学校惩防体系建设,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

20.继续按照学校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-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》,督促相关部门对2005年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,积极推进和完善学校的惩防体系建设。

21.加强对学校学术权力运行的监督,检查学校各类专向经费的申报、评审和分配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,使学校学术资源分配、学术成果评价等实行规范化管理。

22.继续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,将学风、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师德师风建设重要内容,纳入秋季新教师培训中,贯穿于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的全过程,组织部分学生干部参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,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;督促学校和各学院的毕业生教育纳入廉洁从政、诚信做人的专题内容,增强毕业生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。

七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,健全案件查处的工作体系

23.认真做好各类信访举报的受理工作,对反映的问题按规范程序及时进行调查核实,严肃查处行贿、受贿、贪污公款、考试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以及学术腐败问题,加大责任追究力度。

24.健全学校专、兼职结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和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,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,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;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,认真落实信访举报联席会议制度和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,完善对举报人和证人的保护制度。

25.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举措,继续加强对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,组织参加上级的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会,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,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不断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新要求。

中共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委员会

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

 版权所有: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 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学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
邮编:100083 

您好!您是第 位访问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