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和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1-03-22 点击数:

各单位(部门)、各学院:

根据中纪委驻部纪检组、监察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驻教纪函[2009]97号)和教育部党组《关于贯彻实施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〉的通知》(教党[2010]8号)要求,学校纪委、监察处下发《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辨析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准则》)两份学习资料,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干部学习贯彻《准则》,充分利用《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辨析》一书的30多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进一步推动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,深入推进学校的反腐倡廉建设。

各单位、各学院于5月30日前上交组织学习与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材料。 特此通知。

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纪委、监察处

2010年3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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